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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经营是否必须设立分公司

2022-11-12
1、公司在其住所以外地域用其自有或租、借的固定的场所设点从事经营活动,应当设立分公司。 2、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3、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4、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6、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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