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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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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在于: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而犯罪未遂是,已经开始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使犯罪目的没有得逞的一种情形。两者之间的结果都是一样(犯罪结果没有得逞);不一样的前者是自愿的,后者是非自愿。如果说同样的案子,定性为犯罪中止,就会比定性为犯罪未遂要轻得多。
在强奸罪行为中,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将被害人拖到僻静处,如果此时突然警察巡逻过来,犯罪已经无法继续实施,行为人逃跑,这种情形就属于未遂。如果行为人突然良心发现,觉得这样对待一个女孩不好,主动放弃了实施犯罪,这种情形就属于中止。 在量刑上,由于中止相对于未遂更能体现出犯罪行为人主观上避免犯罪结果发生的意愿,在量刑时是远轻于犯罪未遂的,犯罪中止应当减轻处罚,如果没有发生危害后果还应该免除处罚。
犯罪中止的量刑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根据本款规定,对中止犯的处罚是:(一)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应当免除处罚;(二)对已经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应当减轻处罚。 犯罪未遂的量刑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对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未遂要负刑事责任的根据就在于,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具体犯罪构成要件客观方面行为。 这个行为具有侵害的犯罪客体即我国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犯罪未得逞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但不是行为人所追求的,而是行为人不能预料和阻止的。 其行为人的犯罪恶意依然存在,没有发生行为人所追求的危害结果,只是由于犯罪构成要件的不齐备。同时,犯罪未得逞也并不是没有造成任何危害结果,甚至有的危害结果还很严重。因此,犯罪未遂的行为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所以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但对那些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也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条规定:不追究其刑事责任。又由于我国刑法是以处罚既遂犯为原则,以处罚未遂犯为例外。因此,对于距离既遂犯还有一定差距的未遂犯在处罚上,考虑到其危害程度比既遂较轻而给予较轻之于既遂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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