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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裁定终止审理,如能确定无罪的,宣告无罪。 最高法院关于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对具有下列情形的案件,应当分别作出...
一是查实被执行个人及其家属的身份。通过查阅生效法律文书、被执行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以及到有关基层组织、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准确掌握被执行个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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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查实被执行个人及其家属的身份。通过查阅生效法律文书、被执行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以及到有关基层组织、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准确掌握被执行个人及其家属成员的身份,包括其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等,并进一步调查了解他们的职业和收入情况,为查询个人存款提供扎实的依据。 二、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进行查询。充分调动申请执行人提供查询线索的积极性,对其能够提供具体银行或储蓄所的,执行人员做出快速反应,直接持有效证件前往查询、冻结及划拨,以免贻误战机。如,在执行徐崇斌诉张玉福买卖欠款一案中,徐崇斌提供张玉福在农村信用社可能有存款,执行人员根据该线索迅速行动,及时查询并冻结了张玉福一笔刚收到的货款3万余元,使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三、是依职权广泛查询被执行个人存款。申请执行人不能提供相关线索,但执行人员根据对掌握情况的判断,认为有必要查询被执行个人存款的,大致界定被执行个人的活动范围后,对该范围内各个储蓄点进行拉网式查询,若被执行个人确有存款及时予以执行。 四、是依法查询被执行人家属名下存款。对被执行人虽为个人,但可执行其家庭共同财产的,为防止被执行人将现款存在家属名下逃避执行,依法主动查询其家属成员的存款情况。工作中,根据已掌握的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查询,有时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今年建立的全国“老赖”黑名单,通过与银行、工商和税务等部门合作,联合起来全方位“封杀”“老赖”,对“老赖”实施严惩。 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这个总共12条的司法解释,为法院破解“执行难”,惩治“老赖”高消费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判决书之类的正式法律文书,属于长期(无期限)保留类文书,原则上是永久保存,况且现在有了扫瞄设备,也备份了电子文档。 当然过去各级法院在档案管理上,多多少少会存在一些不太规范的地方,有的在搬家、有的在归档、有的在整理等过程中,有遗失的,但绝大多数判决类的正式法律文书管理还是比较规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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