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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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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的所有权问题:如果没有约定谁买的是谁的个人财产。但要全额支付。如果是贷款买的,婚后一起偿还贷款,无论是登记一个人的名字还是登记两个人的名字,都可以被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应当处理,房屋的一方应当赔偿另一方。
1、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不管登记在哪一方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双方协商分割。如果是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那就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分割。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个人房产卖掉后也是该方的个人财产,个人财产不会因为财产的形式变更而改变归属,但是婚后用个人财产再次购买房子的; 如果登记在自己一方的名下,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但是登记在双方的名下的,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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