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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有犯罪事实发生。 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1、有犯罪事实发生有犯罪事实发生一是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
刑事立案条件如下: 一、有犯罪事实,即已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违反刑律,构成犯罪; 二、涉嫌犯罪数额.结果或其他情节符合案件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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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立案有两个条件:(一)有犯罪事实,即危害社会的行为已经发生,危害社会的行为已经达到犯罪程度,即犯罪事实已经发生,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准备犯罪,需要一定的事实材料来证明。(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是指根据刑法规定,对实施犯罪的行为人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动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程序。只有同时具备犯罪事实和追究刑事责任两个条件,才能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案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由此可见,立案的标准有三条: 1、有犯罪事实 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 3、属于自己管辖 如前所述,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管辖的一定要管,不管是失职;不应当管辖的一定不管,管了就是越权。
一、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是指客观真实证据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存在,包括犯罪准备、实施、未遂、中止和既遂。但这并不意味着证明犯罪的证据需要充分,也不应该是办案人员通过估计和猜测得出的结论。这里所指的犯罪事实,主要是指犯罪事件已经发生,即有犯罪的对象和客观要件;但是,对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的查明不是立案的必要条件,而是立案后需要进一步查明的问题。所以,此时的证据并不要求达到够的水平,也不要求一定要查获犯罪分子,更不要求查明所有案件的事实和情节。二、法律条件,即需追究刑事责任。立案追究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的行为。只有当这种犯罪事实确实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才能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七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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