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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收人对房屋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其说明。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企业拆迁评估报告太低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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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收人对房屋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其作出解释说明。对于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进行申请。对于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被征收人对于仍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制定。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2011年6月3日公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办法》规定,注册房地产评估师应当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情况,对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评估方法的适用性进行分析,然后选择一种或者多种方法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选择。如果对评估结果不满意,可以申请评估。 该办法详细规定了关于评估的流程,对于评估机构的选择程序,评估人员的资质,评估方法的选择等。此外,还规定了评估结果的公示程序和对评估结果不服的救济方式。此外,在房屋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评估规范》等相关规定进行评估。评估对企业最终获得的补偿金额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企业遇到拆迁时,应了解评估的法定程序。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维护评估中的违法问题,保护自己的权益。
1.建面一米还一米,你建面55,使用37,那么按照建面计算,还是原来的建面。2.当然属于你的,你出钱还算公众的话你有必要出这个钱么?3.按照动迁政策做决定,依据按照动迁政策,如果动迁政策没有提到那么就无法。4.可以寻找双方认同的估价公司。楼主你只要找有认证合规的公司那么政府就会认同的。希望可以帮到你···如果有什么疑问可以继续提问土地咨询专家给他派分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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