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侵犯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产所有权。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由于这种行为完全不使用暴力,而是在一派平静甚至“愉快...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客体要件诈骗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是单一客体。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所侵犯的是双重客体,即在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的同时,又侵犯了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或国家对市场行为的规范制度。 (二)客观要件诈骗罪: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使用欺诈(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具体表现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合同诈骗罪: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诈骗行为表现为下列五种形式: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等。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这里所说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种方法以外,以经济合同为手段、以骗取合同约定的由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担保财物为目的的一切手段。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必须是能够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的“合同”,即“合同”当事人之间必须存在一种市场交易关系。只要行为人利用了能够体现市场秩序,规制各种市场交易行为的合同进行诈骗,那么就应定合同诈骗罪。反之,与市场秩序无关的收养、婚姻等身份关系协议、赠与、借贷等合同均不是合同诈骗罪中所指的“合同”,以这些合同为内容进行诈骗的行为应当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三)主体要件诈骗罪: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合同诈骗罪:自然人与单位都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诈骗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具体表现在:行为人明知自己的欺骗行为会发生导致他人财物遭受损失的结果,仍然积极追求这一结果的发生。合同诈骗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行为人在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合同为幌子)、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具体表现在: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导致合同相对方财物遭受损失的结果,仍然积极追求这一结果的发生。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第二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诈骗数额接近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诈骗行为的构成: (一)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二)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三)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四)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0人已浏览
196人已浏览
149人已浏览
26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