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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二)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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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收养的小孩如何上户口于《收养法》第六条,关于收养人条件的条文中的表述是: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这意味着30岁以上的公民,不论已婚未婚,都有收养孩子的资格。不过,《收养法》第九条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这意味着,单身男性只有40岁以上才有资格收养女性孤儿。
有常住户口的人员,年满30周岁无子女,有抚养、被领养人的能力,未患医学上认为不应当领养子女的疾病,领养1名14周岁以下儿童,已办理领养手续的,可申报领养子女落户。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复印件、簿复印件、单位或居(村)委会的证明、复印件、领养登记证件复印件、区县部门无子女证明和养父母医院体检证明,领养弃婴、儿童的还要提交《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和民政部门公告复印件。根据《领养法》和国家户籍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只要依照国家规定办理了领养手续,领养关系成立后,有抚养关系的养父子关系视同亲生父子,国家公安部门有义务为被领养人办理户口登记,养子也可以按照国家户籍管理制度规定,跟随父母的迁移。领养关系成立后,需要迁移户口并符合户籍管理规定的,当事人可以凭民政机关颁发的领养证书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1、收养人应提交的材料(申报材料): (1)收养申请书; (2)有无子女申请表(计生办领取); (3)GA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4)当地县级报刊登查找儿童的公告; (5)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医学上不应当收养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6)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不孕证明; (7)户口薄,结婚证复印件;没有结婚的,由收养人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尚未结婚的证明; (8)全家合影照、单人照各一张(2寸); (9)收养人单位或居(村)委会出具的家庭年经济收入证明。 2、收养登记程序:申请-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1)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年满10周岁以上的被收养人要签署意见和签名。 (2)收养登记员受理收养登记申请,应当按照审核材料-填写《收养登记询问笔录》-填写《收养登记申请书》并让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签名、按手印-登记(发证)的程序进行。 以上就是110ask.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2019领养孩子需要的条件”等相关法律知识。领养孩子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如果家庭贫困的,不符合领养条件的,是不可以领养孩子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110ask.com,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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