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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抵押人须依照该欠单及附表(三)规定之方式,照规定期数及付款日期,按期依时缴交应还款项予承押人或遵照承押人指定之其他方法付款。若抵押人遵...
一、房产抵押如未办理登记,不产生法律效力。 二、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2、诉讼是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到诸多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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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某街(路、小区)某单元某户号,其房屋建筑面某2,占地面积某2。 第二条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某某;抵押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 第四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 第五条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
房地产抵押合同需要以下内容:(1)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个人姓名、住所;(二)主债权的种类和金额;(3)抵押房地产的地点、名称、状况、建筑面积、土地面积和四至等;(4)抵押房地产的价值;(五)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员、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和意外损坏、损失责任;(六)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七)抵押权灭失的条件;(八)违约责任;(九)争议解决方法;(十)订立抵押合同的时间和地点;(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为确保乙方与某某签订的某某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产权情况 1、房地产坐落: 2、地号: 3、土地面积: 4、土地使用年限: 5、土地来源: 6、土地出让(转让、划拨)合同号: 7、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8、房屋建筑面积: 9、共有权份额: 10、房屋所有权证号: 11、房屋预售、买卖契约号: 第三条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抵押情况 1、抵押土地四至: 2、抵押土地面积: 3、抵押土地评估价值: 4、抵押房屋部位: 5、抵押房屋建筑面积: 6、抵押房屋评估总价值: 7、房地产评估总价值: 8、在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间,抵押人其抵押的土地上所建的房屋不得转让、出租、出售。 第四条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某某元,贷款期限自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贷款用途为某某某。 第五条甲方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 第六条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甲方以所购期房作抵押,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把购房合同、抵押登记证明交乙方执管。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将房屋所有权证一并交乙方执管。 第七条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某某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八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十一条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二条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第十三条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四条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出售、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五条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六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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