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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
夫妻如果离婚分家的,对于财产分割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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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财产分配原则是: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平等均分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而法院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会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真实的、合法的意愿。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实施暴力等伤害另一方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4、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 5、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原则。 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讲到这里,大家应该知道了离婚分割房产法院收费一审不判还收费吗。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会根据财产标的的一定比例收取诉讼费用,不会因为一审判决结果而退还诉讼费用。只不过双方可以协商诉讼费用承担方式。法院判决房产分割的时候,会按照有利于生活、照顾女方及子女等原则执行。
1、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新婚姻法第三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对新婚姻法四十二条的解释,已体现了向弱者倾斜的原则态度,因此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不必将当事人对离婚有无过错作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加以考虑。 2、法律文书没有明确为个人债务的,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和追加执行当事人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的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除法律文书确定其为个人债务外,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问题是该规定尚出于征求意见的阶段,还不具备现实的法律效力。本人认为,即使《征求意见稿》暂时没有法律效力,但仍有物权法、婚姻法及其解释可以适用。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3、离婚诉讼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应该以调解为基础。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法院进行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心平气和地达成协议,解决纠纷,从而有利于社会安定和经济建设。同时也有利于协议的自动履行。 4、离婚诉讼中坚持公平原则,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要严肃执法,实事求是,既要考虑案件的事实又要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从而体现我国法律的公正和严肃,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夫妻法定的个人财产包括哪些”的全部内容,夫妻的个人财产主要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伤所得的医药费、赠与给一方的财产等等,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ask.com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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