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70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
新刑诉法在现行刑诉法第47条“证人证言未经法庭质证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规定基础上,就完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提出近十项新规定,如明确证人出庭作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证人在没有正当理由下,不可以拒绝出庭作证。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按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证人拒绝出庭的处理方法:(一)对拒绝出庭作证的证人采取相应的法律制裁。(二)对证人实施切实有效的司法保护。(三)补偿证人出庭作证造成的经济损失。具体补偿项目包括:误工费、交通费、外国证人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无固定工资收入人的劳动收入损失。至于具体的计算诉讼法,各地可以参考本地区一般国家工作人员的出差标准,也可以根据本地区的生活水平制定特殊标准。(四)加强公民法制和素质教育,提高其出庭作证意识。在诉讼过程中,一旦证人拒绝出庭,对当事人的诉讼主张影响很大。毕竟证人出庭作出的证言是直接的、言语的证据。虽然不能直接作为定案的证据,但也有一定的证明力。另外,如果提供的其他实物证据形成了证据链,实际效力不容忽视。当证人拒绝出庭作证时,当人也可以考虑通过其他方式解决这个问题。
可以是可以,但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六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的‘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⑴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⑵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⑶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⑷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⑸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前款情形,经人民法院许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由此可见,法律虽然规定了公民有作证的义务,但并没有明确规定拒绝作证应当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而且从现行的司法实践看,因为证人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所以很多人并不主动积极地履行作证义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4人已浏览
365人已浏览
33人已浏览
15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