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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超过一年无书面劳动合同,就视为无固定期合同。入职第二个月起一年内,因为没书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双倍工资补偿,即可以要求单位支付11个...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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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期满续用不满1年的,依法属于“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该与你补签劳动合同,这7个月应该支付2倍的工资。
从第八十二条的文字表述来看,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双倍工资支付期间为“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根据文义解释,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应该是“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双倍工资的截止时间应该是“自用工之日起不满一年”。即该条规定用人单位最迟应该自实际用工的第二个月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最长就要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一直到第十二个月。举例来说,如果劳动者甲于2008年1月1日到乙公司工作,乙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是2008年2月1日,截止时间应为2008年12月31日。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应当补订,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个月未签订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未签订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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