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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仍可以要求工伤赔偿,工伤残疾,可以要求一次性残疾补助、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其中前一次补助可以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要求...
员工工伤恢复期间应该保留劳动者的职位和工资待遇,也就是留职留薪。一般来说,工伤期间的薪水发放以伤者上一年的平均薪资水平为标准,发放时间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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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五年后辞职,公司支付的就业补助金按所在省份规定执行。 工伤职工鉴定为五至六级的,五年后本人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以及七至十级的五年后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终止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 工伤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享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除江苏省按伤残等级定额支付,其他省市一般按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或者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度职工职工平均工资,或者解除、终止合同前12个月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算。 江苏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20万元,六级16万元,七级12万元,八级8万元,九级5万元,十级3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9.5万元,六级8.5万元,七级4.5万元,八级3.5万元,九级2.5万元,十级1.5万元。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等情况,在基准标准基础上上下浮动不超过20%确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并报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基准标准的调整,由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确定。 《湖南省实施
【法律意见】因为劳动者个人的原因造成公司的损失,劳动者辞职后,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具体需要区别对待; 1、劳动者故意造成的损失需要100全额赔偿;比如因为失恋啊、心情不好啊,故意破坏用人单位的产品、设备等; 2、劳动者存在重大过失的,50左右;明显可以避免的错误,比如因为违章操作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的、喝酒后工作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一半左右的损失; 3、劳动者一般过失或者正常工作不存在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造成的经济损失,无论大小,均不应让劳动者承担。比如让没有保管义务的销售员承担盘点后的货物损失。用人单位不能将经营风险转嫁给劳动者。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当事人提交资料,业务部门审核之后,提交财务部门,是按月划拨的,自提交资料之日起一般60日内支付到位。 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鉴定结论作出之后,即可以进行结算。什么时候能够拿到钱,要看单位遵守法律规定程度和经济状况,少则几天,多则数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2〕11号 第七十九条业务部门应将工伤待遇核定结果通知申请工伤待遇的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供养亲属,履行告知义务。 第八十条业务部门每月根据工伤待遇、待遇调整、待遇重核等相关信息,建立当月工伤职工待遇支付台账,生成《工伤保险基金支出核定汇总表》(表6-1),转财务部门。 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从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的结论次月起计发;供养亲属抚恤金从死亡的次月起计发,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的第4个月起计发。 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垫付的工伤医疗费可通过签订代发协议的商业银行进行支付;在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发生的费用可通过与工伤协议机构网上审核后进行直接结算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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