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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到期后,由村集体重新发包,并与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 重新发包时,由村集体确定分配方案,提交村民大会讨论决定。原则上,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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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期限到期后,由村集体重新发包,并与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重新发包时,由村集体确定分配方案,提交村民大会讨论决定。原则上,以发包时具有本集体成员资格的人员为限来平均分配。2005年7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明确规定:“承包合同约定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记载的承包期限短于农村规定的期限,承包方请求延长的,应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
一、土地纷争必须处置到位,严禁回避冲突。在土地承包纷争未彻底处置前,存在土地承包纷争的村民小组的所有农户都不能签订合同,以免堵死土地承包纷争调处的空间。 二、签订合同必须阳光操作,严禁闭门造车。凡是农户耕地台帐登记无入户核实并经农户签字确认的村组,签订合同要一律登门入户。 三、农户签字必须真实可靠,严禁随意代签。在签订合同经过中,要充足宣传依法完善乡村土地二轮延包政策,尊重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使农户签字代表农户的真实意愿。 四、合同填写必须整洁规范,严禁自作主张。下列内容必须统一规范: 1、合同封面上的“合同编号”和“鉴证编号”为同一编号 2、“承包方代表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 3、“承包土地人口”为农户现有人口 4、“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明确 5、“承包时限”起始日子为签订合同的现时日子 6、“承包方签章”如无私章的,应由承包方签名并按手印确认 7、“承包土地地块情况”长、宽能够不填,面积肯定要填,地块“田界”必须准确具体,台账登记不准确具体的应予纠正 8、“地块地类”只分农田、旱地两类 9、“承包地附着物情况”要实事求是,不能漏填错填 10、“鉴证机关签章”必须在对签订合同进行认真审查后进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能签章。这是二轮土地承包合同签订时间的要求。
经营期限到期后,由村集体重新发包,并与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重新发包时,由村集体确定分配方案,提交村民大会讨论决定。原则上,以发包时具有本集体成员资格的人员为限来平均分配。2005年7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明确规定:“承包合同约定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记载的承包期限短于农村规定的期限,承包方请求延长的,应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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