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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是什么时候购买的呢?1,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
不加名字婚后还得贷款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加上名字,如果以后房屋买卖必须女方同意,签字才能买卖。 如果协议加上名字,但是只享有婚后房贷归还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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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不要写这个协议,毕竟夫妻生活是要靠相互的信任,如果在不信任的基础上结婚以后会有裂痕。一、房子如果是你男方一个人名字的,按揭贷款还清才可以加你的名字。二、如果还清后加上你的名字,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三、如果加上你的名字,附加在房产上包括房产离婚时平分,如果没有加上你名字,离婚后可以请求返还装修款。四、这个协议具有不可操作性,背叛的定义模糊,并且举证困难
加名流程: 一、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这是必须要准备的,如果不方便复印的话,一般房管局大厅会有复印机,可以直接去那里复印。而且一定要本人都到,也就是夫妻两人都要到场。 二、在房管局大厅等待叫号,因为各地的政策不同,收取的费用也就不同,但是大部分地方是收取80元的工本费、5元的贴花费和25元的制图费。这些都是需要缴纳现金的,所以去之前一定要准备好。 三、证件上交齐全,费用缴纳完毕后就基本完成了,只要在10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之后,就可以再来房管局大厅领取新的房产证了,这时的房产证上就是两个人的名字。 四、如果房子买时候交的不是全款,而是贷款的话,那还要去银行办理一下抵押变更手续,这样以后就不会出现还贷的问题。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1、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全款买房,并于婚前取得房产证; 2、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贷款买房,于婚前取得房产证并还清全部贷款; 3、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贷款买房,结婚前还清全部贷款,结婚后才取得房产证并登记在自己名下; 以上三种情况是无可争议的夫妻一方个人房产,离婚后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如果结婚后房产证上加了另一半的名字,视为对另一半的赠与,房子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有名字并不代表离婚时可以分得房产的二分之一,这种情况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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