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题主叙述,你应该是通过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方式将你爱人户口调XX的,北XX区人才无权向外地开调函,你要先找到相关人才接收你爱人的档案,调...
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进行人事代理的高新技术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本人在京有常住户口,且被在京单位聘用一年以上现仍被聘用人员,其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地分居解决干部夫妻从京外地区调入干部的条件: 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国务院各部门从京外调入干部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调发[1991]12号)规定,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从京外地区调入干部,须占用出京干部户口指标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方可办理: 1.夫妻双方均为干部,女方在京工作2年以上,且夫妻一方父母在京居住(常住户口在京)。此类干部家庭生活基础在京,可不受分居时间、年龄和职务限制,只要有指标即可解决夫妻分居问题。 2.京内一方为干部(指男方或女方在京而夫妻双方父母不在京的),应分居5年以上或年满30岁,工作需要,确实离不开的业务骨干。其中在京干部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副处以上党政职务,可放宽到分居3年以上或年满28岁。 3.女方在京为工人,京外男方是干部的,应分居5年以上或女方年龄30岁以上。 4.男方在京为工人,京外女方是干部的,应分居10年以上或男方年龄35岁以上。 此外,根据人事部、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因进一步做好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工作的通知》(人法[1999]80号)的文件规定:在京干部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的人员、处级以上管理人员、博士学位获得者及硕士学位获得者工作满3年的夫妻两地分居问题,不受年龄、分居时间限制,不占出京干部户口指标,予以办理。
1、为了分配土地补偿费,以不正当手段迁入户口,不应当认定其分配资格; 2、为了成就某种便利条件而将户口迁入,不应当认定其分配资格,如许多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就读条件中包括户口所在地,部分家长为子女择校而将子女的户口迁入亲戚处; 3、因在大中专院校就读而将户口迁出,其父母仍以集体经济组织的基本生产资料为经济生活保障,为确保其安心学习所必要的生活费用,应当认定其分配资格; 4、大中专院校毕业后又将户口迁回,已属居民户,且已在外工作,有生活来源,虽然未将户口迁至其工作所在地,但不应当以户口在本村认定其分配资格; 5、已嫁入的妇女,户口已迁入,应查明其娘家所在地是否已收回其责任田,如未收回,其作为农民的合法权益未被侵犯,不应当认定其分配资格; 6、确系本村新生人口,根据法律规定,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故不能以其户口手续未办好而拒绝发放,只要能够确认征地补偿费产生于其出生之后,就应当认定其分配资格。
医美出问题的解决方式如下: 当发生医疗美容纠纷时, 1、受害者可以先和医院进行沟通协商。 2、协商不成,可以向消费者委员会或当地卫生主管部门进行投诉调解。 3、也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有关部门会根据纠纷性质进行调查、取证、组织医疗事故专业委员会或法医鉴定。一旦鉴定结果出来,就会依法公正判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5人已浏览
392人已浏览
282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