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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所需的材料下面是部分案件在法院立案时,立案庭要求提供的材料以及需要办的一些手续。一、民事案件:1.起诉状(原件一份,几个被告几份复印件)...
到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登记,去法院起诉立案需要有原告身份证明、起诉状、相应的证明材料、并预交诉讼费用。立案庭立案后会移送审判庭审理。最高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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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通过审查,应当查明:材料所反映的事件是否属于犯罪行为;如果属于犯罪行为,有无确实可靠的证据材料证明;依法是否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有无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在司法实践中,公安、检察或者审判机关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报案、控告、举报的单位和个人提供补充材料,或者要求他们作补充说明,也可以进行必要的调查。公安司法机关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只要求所取得的证据足以证明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而应当立案时;或者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应当立案时,立案前的审查工作就完成了。对于应当立案的,并不要求查清全部犯罪事实和查获犯罪嫌疑人。综上所述,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作为诉讼当事人,发现被告有刑事犯罪行为的,可以向法院提交申请书,请求法院将案件移送立案侦查。在申请书中,当事人必须如实陈述被告犯罪的情况,并用证据来支持自己观点。法院批准后,案件暂时停止审理,交给公安机关处理。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根据我国现有立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以及执行实践的做法,暂缓执行成立应具备一定的条件: (一)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或人民法院依职权提出; (二)必须有法律规定的事实的理由,依据《暂缓规定》第一条规定,执行程序开始后,除法定事由外,人民法院不得决定暂缓执行; (三)当事人必须在指定的期限内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 (四)暂缓执行有一定的期限。
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去法院起诉立案需要有原告身份证明,起诉状,并预交诉讼费用,需要提供医疗事故鉴定报告、医院就诊记录等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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