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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足额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其要求用人单位在期限内补足,还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单位补足劳动者的社保费...
可要求经济补偿金,但你辞职的理由须为用人单位未依法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即用人单位违法用工你要求单位补缴社会没有法律依据,因你与用人单位同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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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其实我并不太经常做劳动类案件,就你咨询的情况解答如下;一可以要求单位补缴14年的社保,至于是否能够补交成,还与当地的社保机构的操作规定有关!至于单位所言的"干多久都与单位无任何关系"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根据相关劳动方面法律规定你们与行政单位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虽然没签书面合同)补偿的标准为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最多不超过12个月!
根据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除存在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况外,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无权要求经济补偿金。
未足额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其要求用人单位在期限内补足,还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单位补足劳动者的社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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