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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还结案,重新办理!继续走程序下去。建议尽快委托专业律师通过检察机关阅卷了解案情,会见犯罪嫌疑人,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后,公安局继续侦查,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法院审判。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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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2、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3、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4、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或者交纳。犯罪嫌疑人被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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