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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平米的房子一般装修工期40天左右就可以了。如果天冷的话,只要室内有暖气,一般没太大问题,但是如果到了零下几度或者十几度一般就建议先停止施...
一般来说,这种纠纷要根据合同行事。如果没有合同,你也要留有当时装修的证据,只有可以确认装修时你做的,才存在房东是不是应该支付给你装修费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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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家装电线标准问题。 家庭装修所用电线的标准:电线铜芯单股线.照明1.5平方,普通插座2.5平方.空调.厨房.热水器等功率较大的则用4平方专线。这是行业的标准,不是法律规定的,而且你已经超过这个标准给该业主进行安装,应该说关于电线的问题,你方是没有质量问题的。 二,业主以过高要求抗辩工程款的给付及要求赔偿损失缺乏事实依据。 一方面,业主对装修方的工程质量有异议,可以委托专门的鉴定机构对工程鉴定,如果不申请鉴定或鉴定无质量问题,或者说业主的要求过分,都不能抗辩工程款的给付,否则不仅须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还应支付逾期支付款项的利息。就本案而言,你方的装修符合交易惯例,行业标准,对方且没有提出任何鉴定申请,即便是以过高的要求为有提出申请,法院也不一定会同意鉴定,因此业主要求减免工程缺乏基本的事实依据,要求赔偿更是毫无依据。 另一方面,双方已经对价款都已经进行了结算,事实上可以视为双方对于材料采用,施工标准都已经认可。业主再行提出所谓的过高电线材料标准更是毫无依据。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本案你们双方早已经结算,而且已经十几交付使用,最迟从结算之日起就应支付工程款。对方的抗辩没有任何依据。 此外关于柱子油漆的问题,其实是小问题。当然,对方同样是主张质量问题,同样也验收并交付使用,一样也不应该存在据此抗辩工程款的说法,当然装修有个保修责任,如果核实确实是工程保修责任,那你方可以依法保修。当然这是另外一个保修法律关系的问题,并非你方质量不合格,二者不能混为一谈、。不能据此拒绝支付工程款。 三、关于案件程序上的问题 第一、此案是业主作为原告起诉,原告开庭不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因此对于业主不到庭的做法,法院应该拿出应由的法律权威,法院其实可以直接裁定业主撤诉,请就此问题及时与法院沟通,主张权利。 第二、本案对对方起诉你方质量问题,即便法院驳回对方请求,不支持对方,法院也不会判决对方向你方支付,因为法院审案的原则是不告不理,因此对于你的要求,如果你要求对方及时支付款项,你最好提出反诉,请求法院判定对方及时支付工程款及逾期支付工程款的利息损失。这样法院判决后,对方再不支付的,你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其实我想你也不想打官司,但对于此类业主,你不得不多留个心眼,提起反诉。 四、你方现在应该怎么办? 第一、 要求法院裁定对方撤诉; 第二、法院怕对方闹事,不支持撤诉的,你方可以提出反诉,法院不接受反诉的,你方可以另行提出索要工程款之诉,胜诉后可申请强制执行。 第三、如果对方提出鉴定,你方用结算单抗辩,或者让法院去了解下电线安装的行业标准,要求法院不做毫无意义的鉴定,以免浪费诉讼资源。 第四、催促法院办案,避免案件拖沓。 最后顺
属于对方违约,协商不成,不搭理,让对方起诉好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我家顶板有长达3.5米裂缝并且多条,墙体及顶板抹灰砂浆没强度,窗子漏风严重,为按照规范要求做三性检测,外墙岩棉保温层未按规范做锚固件,已经掉了两次,我的房子是安置拆迁房,拆迁协议中只约定了工程质量要符合国家规范要求,但对违约责任未约定,开发商现在不管,请问我现在首先怎么做了?可以委托我们帮您走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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