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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案件撤诉,分两种情况应分别处理:一种是当事人自愿撤诉,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和解成协议自愿撤诉的,不可以再行起诉。 另一种是因证据不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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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案件撤诉,分两种情况应分别处理:一种是当事人自愿撤诉,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和解成协议自愿撤诉的,不可以再行起诉。 另一种是因证据不足法院说服自诉人撤诉的情况,如果属于第二种,有了新证据可以重新起诉。
刑事自诉案件撤诉,分两种情况应分别处理: 一种是当事人自愿撤诉,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和解成协议自愿撤诉的,不可以再行起诉。 另一种是因证据不足法院说服自诉人撤诉的情况,如果属于第二种,有了新证据可以重新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第十九条刑事自诉案件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 (二)被告人死亡的; (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四)不属自诉案件范围的; (五)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 (六)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 (七)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再行提出刑事自诉的。刑事自诉案件中的代理人,通常都是指自诉人的代理人,对于被告一方而言其实应该是辩护人,而不是代理人。自然,身份不同那么在诉讼过程中享有的代理权限也是不同的。而诉讼代理人在接受委托后就要尽职尽责,承担按时出庭的义务。另外,也要积极帮助当事人收集证据。
不一定,取决于撤诉的原因。撤诉的原因是证据不足,可以再起诉;如果是其他原因,比如和被告和解,不能再起诉了。刑事自诉案件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1)犯罪已经过刑法规定的起诉期限;(2)被告死亡;(3)被告下落不明;(4)不属于自诉案件范围;(5)自诉人撤回诉讼后,同一事实,但证据不足的除外;(6)人民法院调解结束后,自诉人反悔同一事实;(7)民事案件结束后,自诉人对同一事实提出刑事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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