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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吗?可以参考资产清偿顺序。资产清偿的顺序是:(1)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2)员工债权;(3)债务人所欠税款...
税收与有担保债权的关系:平等的,只看先后顺序,欠税在前税款优先。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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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无担保债权属于普通破产债权。公司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同利益债务后,应先清偿破产人所欠税款,再清偿普通破产债权。公司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普通破产债权的,按比例分配。
无担保债权相对于有担保债权而言。无担保债权人是指拥有的债权是债务人没有对其债务设定任何保证的普通债权的债权人,是一种相对于公法上债权的私法上的权利。简单的说就是指在债权上未设定担保(抵押、质押、留置、保证等担保形式)的普通债权。税收优先权是指特定税款基于法律规定而享有的就债务人总财产和特定动产、不动产的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基于税收债权的公益性质,以及其保障现代国家正常运作的作用,赋予其优先权有着必要#税收债权以优先无担保债权为原则,但不能以“公益”之名义,肆意侵犯无担保债权人,尤其是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利益。
律师回答:是的,有担保的债权就担保物优先于无担保的债权受偿。担保物权主要是指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4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如果担保物价值不足以清偿债权的,剩余未受清偿的债权不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 但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保证责任(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仅仅相当于扩大了债务人的范围,并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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