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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
1、其本人或者家属需要在发生工伤事故的30天内向当地的人力资源或者是社保局提出申请工伤认定; 2、准备好工伤鉴定的材料,包括填写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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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劳动部门下鉴定结论表(三)和伤残证(等级不足者没有伤残证) 8.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给予受伤职工的赔偿. 赔偿分为: a.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社保中心根据等级和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月均工资进行赔偿) b.住院补助金(天津地区10.5元/天企业支付) c.停工留薪期内工资(企业根据通知日期和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月均工资进行发放) d.医疗费用(社会保险中心支付) e.一次性医疗和再就业补助金(企业根据伤残等级和市均工资进行赔偿,条件是要解除劳动合同时进行赔偿的项目.)
认定工伤后不是必须要做伤残鉴定。单位、个人都没有不同意见的情况下,如果认定为工伤后,经过医疗治疗后,实际没有影响肢体功能障碍,达不到伤残标准,则可以不用做鉴定。
工伤做伤残鉴定需要下列手续: 1、申请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材料齐全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医疗检查; 3、申请人进行鉴定评审;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鉴定结论; 5、申请人在规定时间领取鉴定结论。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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