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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侃侃与妻石春明冰晨到来, 遭遇丈夫家暴, 如何维权索要回报精神病

2022-03-07
二00七年九月二十四日,江侃侃与妻石金玉去天天渔港酒店预订十一月十八日婚宴,该酒店餐饮部秦春雷部长接待,并双方商定婚宴设在四楼西厅(四楼大厅用布帘隔成两厅)。确定十席备用两席,另定婚房号为0908号房,定金付讫。 九月二十五日下午,江侃侃偕母亲董金萍(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前往天天渔港酒店,由秦春雷带领参观了预定的餐厅以及0908号房。其间秦春雷允诺一切按商定的办,保证我们满意。 不料十一月初,距婚礼举行约两个星期时间,秦春雷打电话,询问石金玉能否同意在西厅为东厅夫妇加两至三桌酒席,如能同意,东厅夫妇愿意奉送一桌400元的酒席,石金玉当即拒绝。为慎重起见,当天中午江侃侃夫妇赶到酒店,再次表示拒绝在西厅为别人摆放酒席,秦答应保证不加。十一月十八日婚礼当天下午五点,江侃侃第三次找到秦确定此事。秦春雷向江侃侃保证不占用我们的西厅和席面。然而在我方客人尚未到齐之前,即婚礼开始前半个小时,酒店按排了东厅两桌客人到我们西厅就餐,致使我方客人到齐时无处落座。多桌加人,其中一桌坐了14人,引起女方后到宾客不满。当时我们请秦春雷及另一位负责人到场解决此事,但其拒绝处理,只要求我们接受既成的事实。因考虑到是大喜的日子,不想节外生枝,只好忍气吞声。 更有甚者,原商定的0908号房也被酒店安排给其他新人使用,致使新娘半个小时无法进入房间更换礼服和妆面。后由酒店临时安排至1008房。婚宴在天天渔港酒店的再三的失信中结束,给这大喜的日子蒙上阴影。 婚宴之后付款时,我方要求酒店对他们的一再毁约行为作出解释。酒店提出让我们次日协商,秦春雷要求我方委托付款的邓柏生出具5280元欠条一张。 婚后第二天,即十一月十九日,江侃侃与石金玉到酒店协商付款一事,我们要求酒店对昨晚的行为公开道歉,秦不同意,一再坚持采用经济形式补偿,并询问我们可以接受的金额,我们提出了800元赔偿,秦春雷说要请示上级。约一个星期之后秦春雷电话通知我们付款。当我们按约定时间到达酒店,付款同时要求酒店归还欠条并索要付款单据,秦春雷说财务人员不在,并让我们回去等电话,他将单据准备好之后,再通知我们付款,但自此之后杳无音讯。 元月八日,秦春雷到石金玉单位找其同事(石金玉在上课),让其转告石金玉,因石金玉在天天渔港酒店举办婚宴出现一些问题,餐饮费至今未付,酒店最多赔偿400元,否则起诉。石金玉的同事建议秦春雷直接与石金玉联系,秦说过一会就自己联系石金玉,可是他一直未打电话。 元月十四日,酒店向迎江区法院起诉。 元月十六日下午三时许,经过国誉律师事务所韦国主任与秦春雷部长的协调,双方接受了韦国主任协调的结果。 元月十九日中午,我方三人按协调结果去酒店交款。秦春雷又说自己不能做主,于是由副总钱莉出面,不料钱莉蛮横的说,东西厅虽分别为两对新人预定,但可以通用,只要有空位,别人就可以坐,酒店不存在违约行为,因此不予任何赔偿。秦春雷不能代表公司,与其协商结果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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