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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到所在区县卫生局申请。自己需要执业医师资格证,毕业证,身份证,医师注册证,必须有一名执业护士证。房屋布局平面图等,验收合格后才给你发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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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条件:1。执业人员自行申请;2、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常住户口;3、持有相关专业的医师执业证书或医师资格证书;4、设置科目必须与所学相关专业一致,从事同一专业临床工作5年以上;5、非在职人员(指退休和辞职人员);6、身体健康(区卫生局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开诊所需取得《医疗机构执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申请设立医疗机构,应提交以下文件(1)设置申请书(2)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3)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私人诊所设置申请者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非在职医务人员,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机构中执业满5年;(二)设置二级西医或三级中医诊疗科目诊所的,申请人应具有副主任医师或以上职称;(三)男性年龄在6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四)离退休的卫生技术人员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五)注册资金:私人西医诊所不少于30万元,私人中医诊所不少于15万元;(六)具有常住户口。(七)诊所场地必须长期固定(非申请人所有,需有5年以上租赁协议)并且符合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以1名医生,1名护士计,使用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聘用卫技人员每增加1名,面积增加10平方米。(八)符合xxx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当地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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