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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物品被债权人私自拿走是否涉及违法行为?

2024-11-17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还款。但是,债权人私自拿走债务人的物品是违法行为。即使债务人不还债,债权人也不能私自拿走债务人的财产作为抵债。这侵犯了债务人的财产权,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债务人在场并加以阻拦,且债权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等手段,就可能构成盗窃罪抢劫罪,这会带来更加严重的法律后果。因此,债权人应该遵守法律规定,在合法的范围内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关法规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三条,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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