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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所需资料: 1、门诊报销携带资料:门诊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 2、住院报销携带资料:住院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费用明...
报销所需资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 2、工伤治疗原始病历; 3、结论; 4、其它资料。【注】:具体报销资料依据本地工伤保险政策执行。工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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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报《社会保险人员补缴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2、补缴期间的职工劳动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补缴期间的职工原始工资表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补缴期间含工资发放情况的原始会计凭证(装订成册)。 需要补缴的费用=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滞纳金+利息。
1、填报《社会保险人员补缴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2、补缴期间的职工劳动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补缴期间的职工原始工资表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补缴期间含工资发放情况的原始会计凭证(装订成册)。 需要补缴的费用=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滞纳金+利息。 区县参保建议咨询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或拨打当地12333咨询。(异地需加区号)
根据《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具备下列条件:(一)职工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缴费;(二)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三)在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以及在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生育保险待遇从生育之前的孕期就开始给付,所以要求职工怀孕前参保缴费。一、参保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网上实时结算时,在医保办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 2、医保卡。二、符合规定的职工,且未在定点医疗机构实时结算或只结算了部分门诊产前检查费用,可自分娩休满产假、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90日内,由参保单位携带有关申请材料,到参保登记所在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销。对符合规定的,按照核定标准一次性计发。申请生育医疗费需携带资料:1、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申请表(单位盖章,注明未在生育定点医院挂账结算原因);2、发票(住院、门诊产检)原件; 3、医疗(住院或门诊)费用清单; 4、病案首页(门诊病历及诊断证明书)(医院盖章)复印件; 5、身份证(配偶报销提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6、配偶报销时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女职工本人报销不需要)和女方无工作未参保的个人申请; 7、因公出差、派驻异地工作的由单位出具驻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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