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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认证程序是政府工作认证行政部门通过使用者或工作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根据自己的调查结论,最终确定是否属于工作认证行为,并非所有申请都可以认...
工伤认定程序是政府工伤认定行政部门通过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提供的相关材料,最终根据自己的调查结论确定是否属于工伤的行政确认行为。并不是所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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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和当地标准等情况确定。 找劳动部门、劳动仲裁委员会。
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在60天内一定会下达工伤认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通知,是不能在60天内没有下达的。如果员工没有得到消息是可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咨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认定材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提交无异,不存在机会错过问题。无论是资格认证,工伤认定,还是劳动争议仲裁,同样的材料,是由用人单位提交人社局,还是劳动者提交,效果是相同的,不存在机会错过的问题,也不需要劳动者办理相关问题。如果劳动者觉得有问题必须向人社局陈述,可以直接上门找承办该项事项的工作人员陈述;另有材料提交的,直接提交工作人员,没有什么好纠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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