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离婚后,若孩子的监护人拒绝探视,如何处理?

2024-12-12
在离婚且无法直接接触子女的情况下,您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争取探视权。如果您已经达成了离婚协议,则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来实现探视权利益,并要求另一方履行相关协助义务以支持对子女的探视活动。值得注意的是,离婚后,未直接承担抚养责任的父亲或母亲享有自由的探望权,而另一方则负有确保探望顺利进行的协助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当事人可以协议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和时间,如果协议不成,则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