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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在延长,10月18日国家相关领导人发表讲话表示,坚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推动经济持续...
报道称,目前中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是跨越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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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40年的农村改革历程,在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三农”领域再未进行根本性的改革,某种程度上限制了农村发展。直到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中国农村迎来新一轮改革。而2017年10月18日,“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延长30年”的讲话预示着又一轮土地改革红利的到来。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指的是家庭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集体土地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度,是一项长期不变的政策。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是在第一轮土地承包的基础上进行的。开展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要使绝大多数农户原有的承包土地继续保持稳定。不能将原来的承包地打乱重新发包,更不能随意打破原生产队土地所有权的界限,在全村范围内平均承包。已经做了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的地方,承包期限不足30年的,要延长到30年。
农村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改革的重大成果,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实践证明,这一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和农业生产特点,具有广泛适应性和强大生命力,广大农民群众衷心拥护,期盼长期坚持。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以来,中央先后两次宣布延长土地承包期限,并推动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总体稳定,广大农民群众是满意的。从2023年开始,我国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将相继到期。到期后再延长承包期30年,有利于形成长期稳定的土地承包关系,激发农民群众增加农业投入、发展生产的积极性;有利于形成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格局,促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引领作用,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形成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业现代化;有利于保护和实现进城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促使有条件的农业人口放心落户城镇,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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