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的案件是离婚案件中最为复杂也是争议最多的。现实中,常常遇到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出卖,注销公司、写假借条等转移财产、企图侵占对...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范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法律适用,明确了什么是有能力执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离婚,不代表婚姻存续期间的共有债务可以免责。规定双方离婚时,可协议共有债务由一方承担,共有财产也可分割为一人所有,但是这协议只对双方当事人有效,不能对抗第三方合法权益。债权人可对离婚双方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债权,可申请冻结保全离婚双方当事人名下财产。
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 1、转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私自出售房屋; 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5、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 6、一方恶意负债; 7、虚打欠条; 8、虚报开支。
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对此行为,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对于界定恶意转移财产,法律上是有所限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即作了规定。该司法解释123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 (1)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2)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人民法院执行的; (3)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07人已浏览
335人已浏览
62人已浏览
6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