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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细则所称“超过”、“低于”、“少于”不含本数,“以上”、“以下”、“达到”含本数。...
标的股票交易被实施特别处理的,本所自该股票被实施特别处理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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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接受客户融资融券交易委托,应当按照本所规定的格式申报,申报指令应包括客户的信用证券账户号码、交易单元代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价格、数量、融资融券标识等内容。
依照本细则达成的融资融券交易,其清算交收的具体规则,依照本所指定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执行。
在本所上市交易的下列证券,经本所认可,可作为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的标的证券(以下简称“标的证券”):(一)符合本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股票;(二)证券投资基金;(三)债券;(四)其他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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