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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
一般来说,如果没有明确规定将婚房赠与某一方的情况下,是属于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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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应当明确,该房产是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子女出资以父母的名义购房,子女只是父母的债权人,不能成为共有人。你父亲将来去世,该房产的一半是你父亲的遗产,一半是你母亲的财产。对于你父亲的遗产部分,你母亲,你们兄弟姐妹,还有到时如果你父亲的父母还有健在的话,也算继承人之一,一般各继承人均等继承你父亲的遗产。鉴于两个儿子先于你父亲去世,依据法律规定,去世的两个儿子的子女,代们继承他们的父亲应当继承的那一份儿遗产。
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据,登记在父母名下的房产为父母的财产,离婚时双方无权分割,离婚诉讼中法官也一般不会处理登记于案外人名下的房产,当事人需要另行起诉先确认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后,再行主张分割。但是如果各方达成协议,并办理过户手续,房产权属的转移也是有效的。 一般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作对自己子女的单方赠与,是其子女的个人财产,如果有婚后共同还贷的话,离婚时需要补偿共同还贷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给对方。
(1)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3、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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