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相关法律规定 《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财企[2002]313号)第9条规定,“企业实行分立式改建的,应当按照...
财产分配的规则是: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将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金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的,不得...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法》关于增资的具体规定如下:《公司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规定是,必须由股东会或者是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且及时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1人已浏览
190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24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