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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检察院接受吗

2022-07-03
“经医学鉴定,诊断结果为未孕,由于任某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建议对任某收监执行。”这是灵宝市检察院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后发出的第二份收监执行建议书。目前,“孕妇”任某已被收监执行。 灵宝市检察院自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以来,已对辖区内所有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进行了摸底排查,并联合司法局、法院等部门对所有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进行体检。对于不符合条件或者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的,立即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或纠正违法通知书。据统计,灵宝市检察院共向法院系统发出检察建议10份,向社区矫正机构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14份,对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却被保外就医的职务犯罪罪犯景某和涉嫌经济犯罪的任某依法收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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