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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与监督关系的平衡,不仅要保证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还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和...
共有六个原则1、平衡原则2、比例原则3、行政强制法定原则4、教育与强制相结合的原则5、正当法律程序原则6、上述六项救济原则,都是行政法治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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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强制法基本原则有什么的回答为 (一)平衡原则。该法第1条确立了两个最基本关系的平衡:一是保障与监督关系的平衡,既要保障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又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二是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与保障作为被强制对象的行政相对人权益的平衡。协调和平衡这两对基本的相互关系,正是该法制定和实施要把握的一项最重要、最基本的原则。 (二)比例原则。比例原则的核心内容是“最小损害”,即行政机关为实现行政目的,在有多种手段、多种方法、多种途径可供选择时,应选择其中对相对人“最小损害”的手段、方法和途径。该法规定的“采取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应该说是“最小损害”原则的很好体现。 (三)行政强制法定原则。该法第4条规定:“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这里,权限法定的“法”主要或基本上限于法律;范围法定、条件法定的“法”则可限于法律、法规;而程序法定的“法”则不仅应包括法律、法规,而且应包括规章。
今天,我们将学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根据行政法理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可以分为实体基本原则和程序基本原则。其中,行政法的实体性原则包括:1依法行政原则;2、尊重和保护人权原则;3、越权无效原则;4、信任保护原则;5、比例原则。程序原则包括:1、程序正当原则;2、行政公开原则;3、行政公正原则;4、行政公平原则。讲一个北京市海淀区法院适用比例原则的案例:本案属于行政执法局拆除违法建筑引发的行政纠纷。经审理,海淀区法院认为,涉案原告刘的房屋虽然未经批准先建,但刘在原宅基地上翻建,房屋用途为自住,房屋未超过原面积,更未加盖。此外,该房屋是刘及其子女的唯一住所。海淀区执法局直接作出限期拆除决定,应当明显不当,应当撤销限期拆除决定。海淀法院在本案判决中适用行政法比例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一)依法行政原则,是各国行政法的共同理念或基本原则,其基本含义在于行政机关和其他行政公务组织必须依法行使行政权或者从事行政管理活动。(二)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主体不仅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范围内实施行政行为,而且要求行政行为要客观、适度,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三)程序正当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益的决定,尤其是不利决定时,必须遵需正当、公开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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