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剥夺政治权利依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两种执行方式: 由监狱管理部门执行;由公安执行。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罪犯,是交由公安执行其主刑的,其附加...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时间是: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以下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1.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执行。 2.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起算,同时执行。管制期满解除管制,政治权利也同时恢复。 3.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但是,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也就是说,主刑的执行期间虽然不计入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但犯罪分子不享有政治权利。如果被判有期徒刑、拘役未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犯罪分子在服主刑期间享有政治权利。准予其行使选举权,但其它政治权利的行使受到限制。 4.判处死刑(包括死缓)、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期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 管制期满解除管制,政治权利也同时恢复。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7人已浏览
211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40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