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评审,予以结案:(一)申请人死亡或者终止后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评审权利的;(二)申请人撤回评审申请的;(三)当事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评审,予以结案:(一)申请人死亡或者终止后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评审权利的;(二)申请人撤回评审申请的;(三)当事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被申请人参加答辩和原异议人参加不予注册复审程序应当有合法的主体资格。商标评审答辩书、意见书及有关证据材料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提供。不符合第二款规定或者有其他需要补正情形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向被申请人或者原异议人发出补正通知,被申请人或者原异议人应当自收到补正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补正。经补正仍不符合规定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补正的,视为未答辩或者未提出意见,不影响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评审。
当事人参加评审活动,应当按照对方当事人的数量,提交相应份数的申请书、答辩书、意见书、质证意见及证据材料副本,副本内容应当与正本内容相同。不符合前述要求且经补正仍不符合要求的,依照本规则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不予受理评审申请,或者视为未提交相关材料。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评审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评审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言、鉴定意见、当事人的陈述等。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确有必要举证的除外。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评审的,代理人的承认视为当事人的承认。但未经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对事实的承认直接导致承认对方评审请求的除外;当事人在场但对其代理人的承认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当事人的承认。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01人已浏览
561人已浏览
418人已浏览
1,53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