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2...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结婚时虽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无效婚姻包括以下形态: 1、双方是重婚的。 2、双方结婚时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3、双方没有达到法定婚龄但是领了结婚证的。 4、根据法律规定,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民法中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无效婚姻包括的形态: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7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8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