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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办理材料:户口簿;办理条件:1。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已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无法辨认的,应当...
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验原件);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没办证和遗失证件的除外); 3.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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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办理材料:户口簿;办理条件:1。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已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无法辨认的,应当申请换发新证明;2、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有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明;3、领取新证明时,必须返还原证明。
办理条件: 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16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尚待领取居民身份证或原证丢失、损毁尚未补领的人员,可根据需要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 办理程序: 1、领临时身份证申请表 2、填写所需信息 3、上报发证机关进行审核 4、发放证件 需提交的材料: 1、填写《申领临时身份证登记表》; 2、《户口簿》; 3、两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
办理材料:1。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居住证原件,在居住证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办理延期手续。三、如实填写《成都市流动人员/居住证信息登记表》。4、提供与下列条件之一一一致的相应证明材料。(一)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居住地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提供劳动合同;四川省或成都市成都市辖区(市)县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含社会保险缴费查询表)。(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人员,应当提供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营业执照的复印件。(3)已购房或已在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在居住地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入住证明)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四川省或成都市成都市辖区(市)县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含社会保险缴费查询表)。(4)符合成都市落户条件,但本人尚未办理户口迁移的,提供公安办证中心出具的符合成都市落户条件的证明。(5)《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的未成年子女提供:申请人父母的《成都市居住证》;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独生子女证、判决书、裁决书等证件或法律文书)的办理条件:1。居住证持有人在成都连续居住;2、每满一年前一个月内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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