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省级公路两侧15米以内不让有建筑,国道20米以内、省道15米以内、县道10米以内不得有公路用地建筑。根据法律规定,公路用地的具体范围由县级以...
省级公路两侧15米以内不让有建筑。公路用地建筑不得在国道20米以内、省道15米以内、县道10米以内。除此以外,公路两侧边沟外缘起不少于一米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你是广西的,可以查一下广西的公路管理条例是如何规定的米数。各省规定不一样的。我们吉林省公路管理条例规定二级以上公路的公路用地边沟外一到三米划定,用地外五十米范围内不准建房。也就是说二级公路公路边沟外五十三米内是不准建房的。二级以下公路是用地外边界线起算国道二十米,省道十五米县道十二米乡道八米之内不得建房。
国家重点高速公路用地两侧外各五十米、其他高速公路用地两侧外各三十米、高速公路立交桥、匝道、收费站外侧各一百米范围内为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新建、扩建建筑物或者地面构筑物。控制区内原有的合法建筑物、构筑物需要拆迁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需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 房屋拆迁与土地征收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征收管理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土地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已经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该更具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本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 (一)国道不少于20米 (二)省道不少于15米 (三)县道不少于10米 (四)乡道不少于5米 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 公路弯道内侧、互通立交以及平面交叉道口的建筑控制区范围根据安全视距等要求确定。 第十二条新建、改建公路的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应当自公路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由公路沿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划定并公告。 第十四条新建村镇、开发区、学校和货物集散地、大型商业网点、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与公路建筑控制区边界外缘的距离应当符合下列标准,并尽可能在公路一侧建设: (一)国道、省道不少于50米; (二)县道、乡道不少于20米。 第十七条禁止在下列范围内从事采矿、采石、取土、爆破作业等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 (一)国道、省道、县道的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乡道的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50米; (二)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周围200米; (三)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 在前款规定的范围内,因抢险、防汛需要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批准,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方可进行。 第十八条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为车辆补充燃料的场所、设施外,禁止在下列范围内设立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设施: (一)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 (二)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周围200米; (三)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93人已浏览
1,281人已浏览
1,506人已浏览
2,4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