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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或者出席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才可以决议解散.如公司章程无特别约定,那么...
按公司法规定,开股东会的时候。其他股东电话或者书面通知,他未到场三次或三次以上。法律就视为自动退出股东,就可以直接去工商局删了他,只要其他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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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可自愿退出不然只要股份在就不会被强制出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如需变动,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人不得踢出股东。股东资格的丧失是指股东因法定原因或者程序而丧失股东身份。股东资格的取得包括原始取得和继承取得。原始取得是指直接向公司认购股份,包括设立收益和增资收益。成为股东的条件包括股东大会依法作出决议、经有权机关批准的决议、投资者按协议认购支付出资。
1、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如需要将股东“踢”出去,一般称为股东除名。 股东除名制度是出现特定事由时,公司按照特定程序剥夺不履行出资义务股东的股东资格,公司对不履行义务的股东除名不需要征求被除名股东的意见,公司可以直接做出决定。公司做出除名决定后,不需要被除名股东的配合,不履行义务股东的股东资格即刻丧失。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七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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