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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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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因此,公司解散(倒闭)属于法律允许的情形,将进入到程序。《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可见,职工工资是要得到优先偿还的。所以,这种情况下,公司职工要注意看护好公司资产,防止公司资产被转移或隐匿。同时,可以由企业工会出面协调,并申请劳动监察部门介入,欠发的工资应该能够得到偿还。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2、的破产肯定将在法院受理,员工的债务是第一顺序的赔偿对象,所以你应该与大家一起,直接到申请参与诉讼,索取公司拖欠的工资,唯有此路可以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3、如果公司不到法院申请破产,依据《破产法》第七条规定,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或其他费用的员工都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外资企业破产应当补偿员工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每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半年按一个月补偿;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的工资。但补偿不得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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