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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依据伤者实际产生的合理医疗费在保险范围内予以赔偿,但非医保用药不予理赔。另,保险公司先在交强险范围内不分责任大小先予承担壹万元医疗费...
保险赔偿需要根据所购买的险种而定,例如人身险可以得到多份赔偿吗?财产保险的补偿原则,财产险中保险公司有代位求偿权。财产险具有补偿性原则,即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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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保险赔偿需要根据所购买的险种而定,例如人身险可以得到多份赔偿吗?财产保险的补偿原则,财产险中保险公司有代位求偿权。财产险具有补偿性原则,即保险赔偿以弥补被保险人损失为前提,保险赔偿不能让被保险人从中获得额外利益,否则这就会刺激人们以购买保险作为牟利的手段。因此,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金后,在其赔偿限度内就取代了被保险人对该项财产的所有权,有权向造成损失的第三者提出赔偿请求。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是指,在财产保险中,由于第三者的原因致使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履行了合同规定的赔偿责任,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金后,在其赔偿限度内就取代了被保险人对该项财产的所有权,有权向造成损失的第三者提出赔偿请求。人身险不适用财产保险的补偿原则,保险公司也没有代位求偿权。人身保险不适用财产保险的补偿原则,因为人的生命是无价的,即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从保险人处获得保险赔偿,也不妨碍其依法向侵权人请求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享有侵权赔偿请求权和保险金请求权两项权利。因此,人身险中代位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享有侵权赔偿请求权和保险金请求权两项权利。保险法第六十八条对人身保险作出明确规定,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在约定的保险期内,因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支出医疗费用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保险公司按照双方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量的保险金的一种保险。所谓意外伤害是指非本意的、外来的、不可预料的原因造成被保险人的身体遭到严重创伤的客观事件的。如人们在游泳时,不幸溺水身亡应属于意外事故;而在水里突发心脏病导致死亡,就不属于意外伤害,因为它是身体内部本已存在的疾病引起的。其特点一般是交费少,保障高。 1、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 2、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给付残废保险金。 3、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给付医疗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4、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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