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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伤残赔偿金,《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
1、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与再就业时的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用工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再就业受伤不应认定为工伤。 2、在再就业中受到事故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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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伤残赔偿金,《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残疾赔偿金具体计算公式: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20年一增加岁数); 展开剩余1%
虽然64周岁了,但如果还有收入来源的,应当赔偿误工费。 交通事故赔偿一般包括以下项目: 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60岁以上的工人发生工伤,能否得到工伤赔偿,在实践中存在争议。60岁以上已经到了退休年龄,所以首先要区分超龄工伤和退休工伤两个不同的概念。超龄工伤是指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领取养老保险或养老金的在职工人因工伤,而退休工伤是指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已领取养老保险或养老金的在职工人因工伤。对于超龄工伤,与用人单位仍有劳动关系,应认定为工伤,但对于退休工伤,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不能认定为工伤。基于以上分析,60岁以上发生工伤,首先要确认工伤人员是否已经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果已经享受,那么该工伤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存在的就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就不能走工伤救济途径了,只能通过诉讼途径提起赔偿。如果不享受,建议先去法院确认工伤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再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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