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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工伤鉴定期限的,一般不能再申请。但经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延长申请期限的,可以申请。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或者职业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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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工伤过了时效一般不能申请工伤赔偿,但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若当事人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等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据我所知,申请工伤认定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逾期未申请的,则不会再受理;即无法按工伤进行索赔。该情形下,若未超过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可以按人身损害赔偿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身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时效为一年,一般自医疗治疗终结之日开始计算。
公司没有为劳动者申报工伤,超过工伤申报期限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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