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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得家属去申请,不去申请永远都退不回来。家属带派出所的销户证明,家属的本身份证,死亡人的,缴费证去局申领、、个人帐户余额。审批过后,才能拿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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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死亡后社保相关规定: 1、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2、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具体结算方式同当地社保经办部门来确定。
1、养老保险。按规定只能将个人帐户储存额中属于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本息,一次性支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不能全额退款。 办理: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到社保局办理。 2、扶恤金。正式名称叫做:一次性抚恤金。根据社部发[2008]42号文,参照民发[2007]64号,按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病故的发给20个月。 办理: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到劳动局、社保局办理。 3、住房公积金。按照本人帐户的金额,全额退回。 办理: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申请表,并付上死亡证明、单位证明等,办理领取手续。
享有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以继承。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第十七条规定,劳动者缴纳219个月养老保险费未到退休年龄死亡的,享有以下待遇: 一、从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具体标准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办理; 二、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以继承。个账户储存额由每年个人缴费金额和利息构成。《社会保险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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