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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登记手续的,将被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如果申请人耽误期限是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请求恢复权利。恢复权利的请求应当在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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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专利人需要知道专利权缺失的可能性会有哪些去情况,以上说过的如果专利申请成功之后专利人没有及时办理办登费用的话专利局会视为专利人想舍弃该专利,年费是维持专利的正常运行,正常保护的重要环节,如果专利人没有及时缴纳年费,没关系,专利局会加收专利滞纳金,但是如果连专利滞纳金都没有缴纳那么就会导致专利权终止。 一般专利局是这样规定的,专利局在发出《终止通知书》时,会给专利权人一个合理期限(2个月)来提出恢复权利的申请。专利权人逾期不申请,专利权最终丧失;除非专利权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逾期。不可抗力无庸赘述,正当理由是指专利权人穷尽了所有可能办法仍不能按期申请 也就是如果在合理的期限内还没有做好专利费用的缴纳,那么专利去权丧失是肯定的了;除非专利抓紧了由于不可抗逆因素,如一些官方问题导致的专利去权缺失的话,有理由专利申请办理流程申请专利权恢复;当然如果专利人直接舍弃专利,低价放弃专利文件的后续想恢复专利的那也是不行的了。专利权缺失的有很多种情况,但这些重要因素都是源自专利人。
专利失效后恢复专利权的方式是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放弃专利权声明。放弃专利权声明经审查,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手续合格通知书,并将有关事项分别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登记和公告。放弃专利权的生效日为手续合格通知书的发文日。《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的放弃专利权声明,应当声明自申请日起放弃专利权。专利局收到放弃专利权声明后,由相应流程管理部门予以登记和公告,放弃专利权的生效日为所放弃专利的申请日。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提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的终止,由专利局登记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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