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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费用按月扣费,因社保的参保缴费工作由地税部门负责,如有疑问,请拨打12366具体咨询。...
根据市政发[1999]138号《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月征收,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应当于每月5日前缴纳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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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的钱是在每个月的月末打入。医疗保险公司会根据缴费工资、年龄等的一定比率拨付到个人账户里,每年拨付12次。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由于各参保单位每月医疗保险费的缴费、到账时间各有不同,因此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每月的医保费划入的时间也会不同。如果出现医保个人账户未到账的情况,参保人员可与其所在单位联系,确认是否已进行医保缴费并到账。
1、如未存在社保欠费及社保补缴情形,则当月应当缴纳当月的社保费用;2、市社保中心缴费单位须于每月月底前1天半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缴纳变更业务;如单位在区级社保中心办理业务,则建议与所属区经办机构联系;3、在南京市本级参保社保的单位,当月为新员工办理参保手续,次月扣除应缴及补缴金额;4、如仍有不明之处,建议您在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拨打南京市社保12333人工服务,核对相关信息后进行具体咨询。
当月支付当月使用,月初支付。每月1~10日为社会保险经营机构审查期间,已经受理的增减业务进行审查结算,每月11日至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公司受理申报时间。如果支付公司有人员增减变化,当月必须立即向社会保险经营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每年申报当月不接受人员增减,当月除新公司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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