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合同电话写错了不会影响合同效力,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进行修改或者补充。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
运行中的电子病历是可以修改的。《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第十四条规定,修改电子病历应当对操作人员进行身份识别,并保存历次操作印痕,标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运行中的电子病历是可以修改的。《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第十四条规定,修改电子病历应当对操作人员进行身份识别,并保存历次操作印痕,标记操作时间和操作人员信息,并保证历次操作印痕、标记操作时间和操作人员信息可查询、可追溯。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记录的病历,应当由具有本医疗机构执业资格的上级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予确认。上级医务人员审阅、修改、确认电子病历内容时,电子病历系统应当进行身份识别、保存历次操作痕迹、标记准确的操作时间和操作人信息。
合同签订后,合同内容可以变更。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可能因某些原因需要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如明确和细化原合同中约定不清楚的部分; 或者根据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情况调整或者改变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内容的这种修改或变更是合同的变更。我国民法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根据《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第17条之规定,电子病历应当设置归档状态,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病历管理相关规定,在患者门(急)诊就诊结束或出院后,适时将电子病历转为归档状态。电子病历归档后原则上不得修改,特殊情况下确需修改的,经医疗机构医务部门批准后进行修改并保留修改痕迹,否则可能影响病历真实性的认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